澳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內允許執業

    【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於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管理的通告》,明確澳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內執業備案的政策支持和實施路徑,符合條件的澳門城市規劃企業,可向省自然資源廳提出備案申請,從事戰略規劃、概念規劃、城市研究和設計等規劃業務。

    “通告”明確規定了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省執業備案的適用範圍、執業範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權利義務等內容。根據“通告”,持有港澳企業商業登記證並在有效期內的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或者機構按程序完成執業備案後,可在廣東從事除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外的戰略規劃、概念規劃、城市研究和設計等規劃業務。

    通告指出,符合執業備案條件的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的企業,向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提出備案申請,提交《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執業備案申請表》及企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企業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提交申請備案的材料,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受理審查。對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內容。逾期未補正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受理材料,完成審查後在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允許備案,並在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公告。備案有效期為兩年。

    激發行業創造力

    通告指出,在執業備案有效期內,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出圖章與內地規劃編製單位企業具有同等效力。“通告”要求港澳地區城市規劃專業企業在廣東執業期間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範,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取消其執業備案資格。

    今年二月,經自然資源部同意,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關於港澳籍註冊城市規劃專業人士在廣東省執業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服務於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編製機構的港澳籍註冊城市規劃師可在完成執業備案後在廣東省內執業,引發了港澳規劃專業人士的廣泛關注。“通告”的出台對於進一步加強粵港澳三地在規劃領域優勢互補,激發規劃行業活力和創造力,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規劃行業集聚區,攜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