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上海浦東新區祝橋鎮及天津濱海新區漢沽街、中心漁港冷鏈物流區的人士須接受14天醫學觀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上海及天津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0年11月10日1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上海浦東新區祝橋鎮及天津濱海新區漢沽街、中心漁港冷鏈物流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另外,由11月10日中午12時起,入境前14天內到過上海浦東新區祝橋鎮的人士,需接受14日醫學觀察。應變協調中心指出,上海浦東機場不屬祝橋鎮,經浦東機場,或乘車途經祝橋鎮前往上海浦東機場來澳的人士,只要沒有在祝橋鎮進行活動, 亦不視為曾去過祝橋鎮,來澳後健康碼仍為綠色,不需接受14日醫學觀察。

已在11月10日中午12時前入境但曾在14日內去過祝橋鎮的人士,健康碼會變為黃色,需按照衛生局相關指引進行自我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