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受港澳高層人才辦兩地牌

[澳門日報消息]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最近接連發佈兩個粵澳兩地牌車的新規定。一是港澳高層次人才申請兩地牌證的通告。二是辦理粵港跨境貨車及駕駛人的業務公告。
  廣東省交管局近日發佈的公告一,為了便利港澳高層次人才往來交流,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研究推出港澳兩地車跨境通行便利政策,對在港澳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港澳地區的大學現任校長,或者持有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澳和外籍高層次人才,尚未取得粵港、粵澳兩地車牌的,可以申辦一副兩地車牌。
  申請方法是,為方便港澳高層次人才申請牌證,廣東省公安交管局制訂辦事指南,簡化申請資料及手續。有辦牌需求者,可到省公安交管局窗口辦理或委託廣東省人才服務局代辦。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常態化防控階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窗口辦理業務實行“預約制”模式,詳情可登錄廣東省公安廳政務服務網(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查看相關公告,或撥打諮詢熱線:(○二○)八三一一 · 一五三六)作相關諮詢。
  廣東公安交管局公佈二,近期按照《關於迅速申報粵港澳跨境貨車司機信息的緊急公告》要求,各跨境貨物運輸企業已完成司機信息申報,省交管局已全部恢復跨境貨運企業業務辦理。
  一是廣東交管局已經暫停粵港跨境貨物運輸企業網上辦理變更駕駛者業務。如需辦理變更兩地牌駕駛者業務,請企業派員攜帶資料到辦證大廳窗口辦理,並如實、準確申報跨境貨車司機在用手機號碼、香港和內地常住(或臨時)住址等信息。
  二是已登記備案的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用手機號碼、香港和內地的常住(或者臨時)住址等信息發生變動的,請相關企業須及時重新申報。發現有存在司機信息變動但未重新申報,省交管局將再次暫停業務,直至完成重新申報後方予恢復。
  三是各個粵港跨境貨物運輸公司、自貨自運生產企業,應督促本企業跨境貨車司機及內地接駁司機,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務規定。對收到相關部門通報跨境或內地接駁司機違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將暫停該司機所在企業業務七天。
  四是按照此前各企業申報信息,有關部門已取消疫情期間,暫不駕駛公司名下貨車入出境的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入境豁免隔離資格。如跨境司機需再次駕車入出境,請所在企業派員到省交管局辦證大廳窗口遞交書面申請,並如實、準確申報跨境司機在用手機號碼、香港和內地常住(或臨時)住址等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