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法律法規已經生效

第2/2020號《電子政務》法律以及第24/2020號《電子政務施行細則》行政法規昨(27日)生效,為建設數字政府,推動公共服務電子化提供了法律基礎,標誌著特區政府電子政務進入新階段。

配合法律生效,特區政府將遵循便民便商原則,圍繞電子證明、數碼證照、數碼化接待、電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務,有序落實一系列公共服務的電子化。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貫徹落實行政長官的施政理念,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打破“訊息孤島”困局,推動落實電子政務是特區政府施政重點,行政公職局將加快構建內部行政電子化管理,協調各部門發展對外便民電子化服務。

高炳坤表示,建設數字政府無法一蹴即至,期間必會遇到各種各樣困難和問題,需要各部門齊心協力,努力克服,共同推動,以需求作導向,未來,圍繞電子證明、數碼證照、數碼化接待、電子通知四大核心服務,將有序推動市民使用量較大的一系列公共服務落實電子化,達至施政為民的目的。

目前,已有二十一項公共服務進駐“一戶通”,另有十九項公共服務使用“一戶通”身份識別及電子通知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