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與人才委交流“臨時居留許可制度”優化工作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於11月15日與人才發展委員會舉行交流會議,就“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技術人員”(俗稱“技術移民”)及“重大投資/重大投資計劃” (俗稱“投資移民”)臨時居留許可的審批分析內容及優化工作聽取“委員會”意見。

       會面中,貿促局代表介紹該局就“臨時居留許可制度”推行的多項短中長期改善措施,主要包括 “檢討評審制度”、 “建立定期聽取人才發展委員會意見的機制”,以及對《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開展有關修法程序等內容聽取“委員會”意見。

      對於“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技術人員” 臨時居留許可申請,貿促局早前已公佈2018年度優先引進人才的行業及專業類別,優先引入“金融業”、“資訊科技產業”、“中醫藥產業”、“葡語市場及中葡翻譯”、以及“會展業”等方面的專業人才。貿促局新的評審制度將更全面考慮人才的情況,包括行業類別、專業資格、工作經驗、學歷資格、現職情況、個人成就與本澳需求等。會上,人才委委員們就評審制度的內容及重要性排序提供意見。貿促局表示會就意見檢討及優化有關制度,在完成調整後,及時上傳公佈資訊,讓社會各界對此有更清晰認知,力求制度透明。雙方亦達成共識建立定期聽取意見機制,初步定為每年不少於一次會議。

      對“重大投資/重大投資計劃” 臨時居留許可申請,貿促局以六大審批原則為基礎訂立了新評審準則,當中必須符合施政方針銳意發展的產業、增加本地人員就業及向上流動、提升行業技術及競爭力、提升澳門品牌形象、可持續發展,以及投資金額具較大規模。會議上,雙方就本澳所需行業、審批原則的重要性排序及分數比重作出討論,人才委委員認為準則大致合理,但需要進行更嚴謹審查及細化,並衡量大型企業對本澳中小企業的影響。

      出席是次交流會議的人員包括: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委員黃志雄、劉本立、陳志峰、吳在權、黃永曦、柳智毅、余永逸、鄭洪光、蘇映璇、陳美儀、梁慶球、甄文靜、宋永華代表陳麗明,另人才發展委員會召集人楊俊文亦向貿促局提供一份書面意見;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劉關華、投資居留及法律廳高級經理甄池勇、居留事務處經理潘敬豪、研究及資料處代經理梁華峰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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